移民都是哪些人?
先引用一句梁启超的话来作为引子,激励一下大家:“凡事非努力不能成功!” 接着进入正题,我办理移民的这些年经手过的客户都有哪些呢?有国企老板、有上市公司高管、有自由职业者、有海外留学回来的学生、也有普通的白领。
以美国移民为例,美国移民的方式种类比较多,根据申请条件不同,可以把申请人分为商务人士(EB类)和职业人士(NIW类)两大类。
1. 商务人士比较适合具有管理经验或资源背景的客户,比如申请人在国内有自己的公司或者是有外资公司的海外商业版图,可以通过投资办企业的方式来移民; 2. NIW类就比较适合高学历的职业人士申请了,要求申请人有本科学历+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且是相关专业的人才。
除了以上两种大类之外,其实每个人的情况都是千差百异的,我办理移民的这十几年遇到过很多人,有打算移民却因为种种原因最后没有成的,也有跟我并肩作战彼此信任最终拿到绿卡的。
总之,不管是以什么样的条件申请,大家最终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在为自己规划一条合理的退路。
在我国,“移民”主要是指在政府组织、安排下的,有计划地从人口稠密的内地和城市,向人口稀少,尚待开发的边疆和农村的迁移。通常所说的“大移民”指战时难民的流徙迁移运动,或战后政府组织的遣送遣返安置。“小移民”指和平时期政府有组织、有计划的移民安置。历史上有大量记载的“移民实边”、“移民垦殖”、“就食外省”、“就荒赴边”、“招民屯垦”等,就是在和平时期政府组织的强迫或募引的移民。从迁移行为的角度讲,可以简单地区分二种情况:
(一)强制迁移,我国历史上许多朝代,出现的战争、天灾人祸、民族迁移,大量的移民运动,都是强制的,甚至是压榨、战争、掳掠,使大量民众不得不背井离乡,被迫迁移。有时统治阶级为了戍边、垦殖、填海、工矿建设等目的,也将一部分人强制迁移。“三荒”、“五流”、“谪戍”,就是被强制迁移的典型事例。“三荒”即灾民逃荒、饥民要饭、难民避居。逃荒是因地方水旱成灾,难以生存,被迫逃往外省(边疆),以种佃、当雇工、佣役等为生,如晋朝永嘉之乱,民众大逃亡,“流移及杂夷近四五十万口,布于州壤”,明代山西大旱,饥民逃往河北、陕西等。要饭因连年灾荒,田地被兼并,以致无以为生,而外出乞讨。如清代湖南饥荒,有“十万老农齐去粤”一说。避居多为躲避战乱、土匪骚扰而外出迁徙,如宋代、元代发生战乱,江浙一带大批民众流入安徽、江西等省,以及河南等地。清末民国时期,东北三省曾接纳了国内大批避居人口。“五流”即流戍、流刑放遣、革职充军、流配、谪戍。流戍指从内地选派官民戍边务农,戍守边疆。始于战国。北魏、北齐、北周时普遍实行。隋、唐、宋、明等朝代大多沿袭。明代大规模的移民实边、屯垦,有不少就是为戍守边关、保卫边疆而强行调往边疆的,如明代调往陕西各地军数约50万人,调往甘肃、宁夏的军数约45万人。流刑放遣、革职充军、流配、谪戍是封建王朝实行的流放罪犯、充军、戍边等惩罚的一种制度,受罚人和家属被强制迁于边远地区居住,一般是被押解起行,不准携带家财,限令定居,不准逃归和回籍,也不许迁往它地。历代不断将罪犯流配到边远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如清初,大批“流人”被流放到黑龙江省宁安县境内的三股流人屯,后来成为宁安县城的前身——马府店,现称宁安镇。清初“三藩之乱”,为镇压吴三桂叛乱,从湖南、湖北等地征调大批官军,不少兵丁带眷属来到贵州,为镇远经济文化发展带来了生机。清中叶,为开发西南和云南矿产资源,从鄂、湘、川、陕、桂等省调来15万大军和10万“家丁”、“余丁”带眷属,在云南居住下来,促进了云南的经济文化进步和发展。这种封建王朝强迫迁徙的“五流”移民,多为“客民”、“民杖户”,居住在“官田”、“皇庄”、“旗田”土地上,处于从属地位,他们与当地的“土著”不发生任何土地关系,成为被剥削、被统治、被奴役的对象。这种强制迁移人口被称“犯户”,形成的人口流动和迁移现象被称为“流民”。
(二)垦殖性迁移。垦殖性迁移是一种有计划的生产性的移民,在我国有相当的规模和突出的特点。古代称“世业”、“就土”、“占籍”、“就佃”,即定居落户。是我国传统农耕民族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一种自发性的移民。他们到异乡去开垦荒地,寻找新的谋生场所,实现世代传延的农耕文化愿望。他们或是自己携带家口,或带同胞、亲戚、朋友、邻里,先到人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