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聚签证有哪些?
什么是团聚移民? 所谓“团聚”,就是因亲属关系而申请移民加拿大,从而与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一起生活居住。 在加居住时间满四年之后,团聚移民申请人就可以获得加拿大绿卡(永久居民身份)了,和加拿大公民拥有一样权利和义务(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外).
1.配偶担保 (Spousal Sponsorship) 担保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a、年龄在18周岁以上 b、在加拿大具有合法身份 c、没有犯罪记录 d、有足够生活来源及收入证明 e、能够负担配偶在加拿大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 f、愿意为受保人提供住房 g、过去3年从未被政府剥夺公役 h、在过去5年中至少2年在加拿大连续居住超过一年 i、在过去三年中没有严重的刑事犯罪 j、对担保的受保人人品进行充分的说明 k、同意前往受保人的移民国团聚 l、必须通过英语或法语测试 m、同意成为加拿大公民 配偶在满足以下条件后才可以申请定居:a.与担保人有长期稳定的婚姻关系;b.年满18岁;c.在加拿大境外居住;d.在申请前已在加拿大境外居住满14个月。
2.父母或者祖父母担保 (Parents and Grandparents Program) 父母或祖父母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全部的条件: 年龄大于18周岁; 拥有加拿大合法永久居留身份; 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自己在加拿大的生活费以及医疗开销并能够在加拿大找到工作; 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 会说基本英语/法语或在申请时有英语/法语翻译协助 如果以上条件皆能满足的话那么你的父母或祖父母就可以从海外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了。
3.受养子女担保 (Citizenship for your Dependent Child or Grand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这个项目适用于您的未成年子女或者孙辈。 您需要在为您的孩子取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先拿到加拿大永居身份。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取得了永久居民身分且居住在加拿大境内,那他就不用再提供语言能力证明了。当您的孩子成功拿到了枫叶卡时,他也就自动成了加拿大公民,无需再通过入籍程序正式成为公民。 但是,如果您是拿旅游签登陆加拿大以照顾孩子,在孩子未满十八岁之前是不能作为主申请人为其孩子申请移民的。